男女主角分别是吕律陈秀玉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畅销小说推荐狩猎时代》,由网络作家“指尖灵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叫做《狩猎时代》的小说,是一本新鲜出炉的都市小说,作者“指尖灵”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吕律陈秀玉,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大山里什么都有,有本事取出来,就能赚大钱!吕律重生回1982年,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,开启赶山人生!......
《畅销小说推荐狩猎时代》精彩片段
不管怎么样,人和狗都没事,就是最值得庆幸的。
眼看临近中午,吕律起身,将棕熊内脏取出挂一旁的树枝上,轻轻说了句:“感谢山神爷。”
今天在这里,若是没有这么个有利的地儿,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一点。
在山里狩猎,讲究天时地利人和,还有玄而又玄的运气。
说实话,猎人,是个很吃运气的职业,生死,往往拼的就是刹那。
有些时候,有的东西,真的不得不信。
他取了熊鼻子和波棱盖,领着元宝和三条狗崽踏上回程。
至于熊肉,暂时就丢山里。
动物们都很敏锐,往往对于猛兽的气味非常敏感,面对熊霸这种强大存在,短时间内,一般的动物不敢轻易靠近。
回到地窨子,吕律先烧了水,将熊胆放在水中蘸烫好,找了颗钉子钉在墙壁原木上,挂在上边阴干着。
至于熊鼻子和波棱盖,被他找了块石片担着,放在土灶用黄泥和石头糊成的过火管道上干焙。
简单做了点饭菜填饱肚子,他现在只想好好睡上一觉。
洗了脸脚,翻身上床,拉开被子捂着,吕律很快沉沉睡去。
这一觉睡得很长。
一觉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早上。
有了这番补充恢复,吕律总算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。
打开地窨子小门朝外面看了看,发现昨天晚上变天了,此时正下着毛毛细雨,一下子阴冷了很多。
这样的雨,往往会持续几天。
但熊肉还在山沟里呢,必须得弄回来。
虽然阴冷,但总的来说,温度还是提升了不少。
现在不像冬季,打到的猎物直接埋雪里,就能保存很长时间,不用担心变坏。
像现在这样阴冷的天气,也能摆上几天,但天一放晴,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开始腐臭。
在这段时间里,几百斤肉,他不可能消耗得了,弄一部分用来焅油,一部分喂狗,自己再留下个熊掌和一些熊腿肉吃上几顿得了,至于其它的,叫人送到秀山屯,给陈秀玉、王德民和段大娘家送一点,其它的也分一些给屯里的人做做人情。
留下元宝看家,吕律穿了大衣,带上狗头帽,取了弹弓和一些泥丸装兜里,将侵刀往挎兜里一放,挂在肩上,朝着秀山屯走去。
不赶时间,这毛毛雨短时间也不会淋湿衣物,倒是一路过去,遇到小动物,可以打打。
他就这么朝着秀山屯的方向,在山林里溜达。
走了好一阵,也只遇到一只灰狗子,被他打了下来,另外惊飞出一只野鸡,扑棱着翅膀飞远,没给他机会。
在他绕到秀山屯后山的一条小道上后,他准备顺路进屯,刚下去没多远,听见一阵狗叫,没多大功夫,小道上有两人,牵着三条狗迎面上来。
一个扛着斧头牵着狗走在前面,另一个块头很大,很壮实,扛着节双管猎枪跟在后面。
这种类型的双管猎枪,采用中折式装填的原理,是一种有两根枪管的枪械,可分为水平排列或上下排列,每次能装填两发子弹。
那人扛着的枪,枪管就是上下排列的。
双管猎枪的容错率高,毕竟一次可以射击两发子弹。
当然了,也能分别射击两次。
平时打猎,用的是霰弹,遇到大型猎物时也能使用大口径的独头弹加小霰弹的特殊子弹。火力相当强劲,足够一枪轰掉半个棕熊头。
只是,后坐力比一般枪械要大得多,力气小的人很难正常使用。
吕律不认识两人,印象中在秀山屯就没见过。
他侧身让到一旁,两人牵着狗来到近前,没有立即走过,而是停了下来。
“爷们,打猎呢?”牵着狗的男子笑呵呵地扫视着吕律,最终,目光落到吕律手中拿着的弹弓:“弹弓……你这弹弓做得挺别致啊,叉子不错,能打准,能打死吗?”
吕律制作的这把弹弓,这些日子,一直随身携带,使用的次数多了,表层已经包浆,火琉璃好看的色泽和纹路显现出来,确实挺好看。
这要是放在后世,在弓友群里,那绝对是能显摆的好东西。
不过,吕律听着这话,感受到的是满满的鄙夷。
在这不禁枪的年头,自己这弹弓确实上不了台面,在大部分人眼中,那就是小孩的玩具。
他的目光,更多的是停留在那把双管猎枪上。
这枪弄得非常漂亮,装饰有很精美的花纹,崭新,不是普通民用枪,应该是从国外流入,在后世,绝对是藏品级的存在。
在这年头,这枪的价格很高,拥有者往往是很爱出风头的人,这人不是普通人家。
吕律二十多岁的身体,却是有着几十年生活经验的人,心思沉稳,对于这样的话语,很无所谓。
各过各的日子,各有各的招,有枪不代表就能,弹弓也能有大用。
他淡淡一笑:“我到秀山屯找人,顺道随便转转。”
“有没有什么收获?”牵狗那人笑盈盈地问道。
“就一把破弹弓,能干啥,这有啥好问的?难道还能打熊打野猪,别浪费时间,好不容易出来一趟,今天非得干个大货,让那群瘪犊子见识见识,赶紧走。
平时老是吹你的狗有多厉害,今天要是连个像样点的猎物都找不到,我揍死你小子!”扛枪的男子脾气很冲,都不正眼看吕律一眼,催促着同伴上路。
牵狗的男子看同伴瞪着自己,讨好地笑笑:“马上走,马上走。翔哥,这事儿包在我身上。”
他也不再理会吕律,牵着狗匆匆上前。
看着两人顺着山道往高处林子里走,吕律看了看两人,直摇头。
那三条狗,吕律瞟了一眼,以他的标准来看,也就是领头的青狗还有点样子,至于其余两条,也就是块头大点而已。
还有,扛枪那人,枪崭新,都不知道熟不熟悉性能。
一个为了显摆,一个为了迎合,就这样的搭档,怎么看,吕律都觉得有些不靠谱,吕律甚至怀疑,他们究竟打没打过狗围。
他懒得管这闲事儿,顺着小道,快速朝山下的秀山屯走去。
隐约中,他听到牵狗那人说道:“翔哥,我本来还想撺掇他一下,让他跟着咱们去打猎,引个路啥的,咱们对这片地儿不是很熟悉,有他会方便很多,找到猎物了,也正好让他见识见识翔哥你的威风……”
那是一头至少也有六百斤的棕熊,熊霸级的存在。
它此时就站在水潭边缘的石头上,一动不动地盯着水塘。
正因为不动,又有稀疏林木遮掩,加上棕熊的毛色,粗略瞟过,更像是块大石头,不易察觉。
哪里,吕律之前瞟过一眼,就以为是块石头,等到再靠近些,突然辨认出是头棕熊的时候,心头的惊骇更甚。
尼玛,再往前走,就送到棕熊面前去了。
那一刻,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狠狠地捏了一把。
兴安岭的山里,水流纵横。
而这些清澈的河流中,滋养着上百种鱼类。
独特的环境加上优良的水质,让这些生活在其中的鱼类有了更为丰富的营养,也更为鲜美。
其中不乏名贵鱼种,在后世,那得是花大钱才能吃上的好东西。
这棕熊,显然就是在河沟里捕鱼。
猫了一冬,入春了,正是它急需补充能量的时候。
这么大块头,又是饥不择食的时候……惹不起,也不敢惹!
吕律很清楚,硬上的话,那是嫌自个命长。
所以,他在隔着几十米,看到那头棕熊的一瞬间,立马蹲了下来,藏在山石后面,将元宝的嘴巴捏住,生怕他发出声音惊到棕熊。
可元宝的嘴巴被捏住了,三条狗崽却是无法顾及。
见吕律躲了,反倒一个个呜呜地发出凶声,声音不大,但几十米的距离,即使有水流声遮掩,也很容易被听觉敏锐的棕熊听到啊。
他猫着腰稍稍从石头后探头,看到棕熊正定定地看着自己所在的方向,而他这一探头,也让自己暴露在棕熊的眼前。
“完犊子了!”
吕律神经一下子绷得更紧。
他现在,走也不是,不走也不是。
这个时候转身就跑,对于棕熊而言,就是一种示弱的表现,反倒会成为棕熊的追击对象,可不跑的话,遭到攻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,饿极了的棕熊,很容易将见到的活物当成猎物。
偏偏三条狗崽还在奶凶奶凶地呼噜着,这就有些要命了。
对于棕熊而言,这是赤裸裸的挑衅,轻易就能将它激怒。
果然,棕熊扭转身形,从石头上跳下,冲着吕律的方向就是一声瘆人的咆哮,听得吕律心脏都跟着一颤一颤的。
既然已经被棕熊看到,躲也不是办法,现在唯一能做的,就是不动声色地慢慢后退,期盼棕熊不发狂,不追击。
至于吹嘘的装死不动,以吕律对熊的了解,知道那纯粹是在找死。
他面色上看着平静,实则心里慌乱无比,平生第一次碰到这种糟糕透顶的情况。
深吸几口气,努力平复自己砰砰砰鼓动着,像是要从胸腔里跳出来的心脏,他猫着腰,右手紧紧地抓着大斧斧柄,左手则搂着元宝,双脚轻缓地,一点点后退。
这一秒秒的时间,似乎一下子被放大了千百万倍。
见到吕律领着元宝在在后退,三条狗崽也跟着跑了回来。
河湾处不过十数米的一段距离,此时遥远无比。
突然,棕熊动了,朝着吕律所在方向,甩动着粗壮的膀子,靠近几步,然后人立而起。
那一刻,吕律的心凉到了极点,不敢再乱动。
然而,棕熊只是凝立几秒钟,双掌重新落地,一步步继续靠近。
眼看着棕熊越来越近,吕律终于绷不住了,他现在完全能肯定,自己被棕熊盯上了,他没法多想,转身就跑。
棕熊哪会轻易放过他,立马跟着狂冲过来。
人哪里跑得过熊啊。
固然此时熊掌不够厚实,踩在河滩的石砾子上会疼,影响行动,但吕律也好不到那里去,他脚上的伤一样没有痊愈。
就在他都以为自己会有灭顶之灾的时候,元宝却是狂吠着朝棕熊冲了出去。
三条狗崽也不忘凑热闹,跟着元宝冲。
只是,它们毕竟还太小,根本就跟不上,很快被元宝甩在后面一大截。
吕律往前冲了一段,脑袋里很慌很乱,但听到元宝的吠叫声却是如同有一道闪电在脑袋中闪了一下。
这些日子的相处,元宝已经不知不觉地在他心里扎了根,如兄弟一般,被他视为自己在这荒野山岭扎根的最大助力。
而且,元宝这样的举动,纯碎是为了拦下棕熊护主啊。
如此灵性的猎狗,损失了必然是终身的遗憾。
吕律在那一刻,不知哪来的勇气,猛然停下脚步,转身看向朝着棕熊迎面冲过去的元宝,脑袋也跟着清明了很多。
他很清楚,面对这样的庞然大物,元宝在它面前有多么脆弱,但凡是被扫中一巴掌,非死即伤,何况,还有三条凑热闹的狗崽。
前世,他可是见过五条训练有素的猎狗,为护主想要拖住熊霸,分分钟内被团灭的惨烈情景的。
熊霸皮糙肉厚,生命力极强,即使猎狗下口再狠,所能造成的伤害,也大都是皮外伤。而往往在这样的撕咬中,发狂的熊霸不管不顾起来,绝对凶残,其灵活程度也绝不能小觑。
要知道,这还得是几条狗围攻,创造出机会才能咬到。
而猎狗被棕熊拍到,往往只是一爪子的事情。
棕熊锋利的爪子,得有十厘米那么长,一巴掌的威力,能轻易拍死一匹马。
吕律甚至还听闻过有东北虎被棕熊拍死的事情。
单独一条猎狗,很难寻找到下口的机会。
看着元宝冲到面前,棕熊迎面一巴掌扫去,被元宝灵巧地跳到一旁避过,棕熊没有丝毫停下的意思,继续朝着吕律狂冲过来。
无论是野猪还是熊,有人在现场的时候,它们攻击的首要目标,往往是人。
在这年头,对于这个原因,很多猎人都说不清道不明。
吕律好歹也在后世生活了几十年,尤其是手机、互联网的兴盛,了解了不少知识的他倒是知道。
那是因为,不少动物,是以高矮来判断强弱。
直立行走的人,在这些动物眼中,就是最具威胁的存在。自然成为首要解决的目标,是它们的本能。
见没有拦下棕熊,棕熊继续朝着吕律冲来,元宝瞅准机会,紧追其后,冲着棕熊屁股上就狠狠地捞上一口。
棕熊吃痛,这下,它无法无视元宝了,猛然转身就是接连两爪拍扫过去。
元宝警觉,早已经松口跳向一旁,堪堪避过。
可就在这时,三条狗崽已经跑到了棕熊不远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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