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都市连载
小说《药香怡人》新书正在积极地更新中,作者为“梨花烟雨”,主要人物有沈明珠张扬,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:怀揣一纸休书,拍翻极品前夫,正当她满怀斗志奔向美好未来时,巨大的变故骤然打翻了她所有人生计划。只是一个绯闻而已啊,怎么就成真了?还闹到皇帝下旨赐婚逃都逃不掉的地步?顾清池,你这混账真不是故意的吗?沈明珠觉得自己要抓狂了。...
主角:沈明珠张扬 更新:2024-09-20 10: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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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明珠张扬的现代都市小说《药香怡人精选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梨花烟雨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小说《药香怡人》新书正在积极地更新中,作者为“梨花烟雨”,主要人物有沈明珠张扬,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:怀揣一纸休书,拍翻极品前夫,正当她满怀斗志奔向美好未来时,巨大的变故骤然打翻了她所有人生计划。只是一个绯闻而已啊,怎么就成真了?还闹到皇帝下旨赐婚逃都逃不掉的地步?顾清池,你这混账真不是故意的吗?沈明珠觉得自己要抓狂了。...
大家的三观还是很正的嘛。沈明珠欣慰地想,念头不等转完,就听另一个声音嗤笑道:“得了吧,什么过河拆桥,你怎么不说那沈氏骄傲跋扈,成婚三年无所出,还不许丈夫纳妾,如此悍妇,不休难道还要把她当祖宗供着……”
脚步猛地一顿,沈明珠转回身,看着那个正在唾沫横飞的瘦小汉子,心道小子,我记住你了,日后别落我手里,不然非整治的你哭爹喊娘不可。算了算了,哪个时代都有三观不正的人渣,不和他们一般见识。现在最重要的是,姑娘我人生的第一桶金要怎么赚。
沈明珠此时还想着第一桶金的赚法,但是很快,她就发现这太不切实际了,于是果断把目标定为“找个能过夜的地方。”
正是午后时分,七月底的太阳还是有些热辣辣的,刚刚成为弃妇的沈娘子穿了一套密不透风的衣服,背着一个竹背篓,拐了一个柳条筐,走在乌云山下,认真在茂密草丛里寻找着草药,看见肥大的野菜,她也不肯放过,用小铲子连根铲起丢到筐里:白手起家听起来潇洒,真过起来才知道这是多么让人泪流满面的苦日子。身上只有几张饼做干粮,弄碗野菜汤也可以润润喉咙不是?
乌云山只是连绵不绝的烽火山脉中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山头,之所以被休后不肯远走高飞而是赶来这里,就是因为沈明珠看中了这片山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,因为这处山脉有一条温泉带,所以就连许多生长在温暖湿润地带的珍稀草药也可以在这里找到。所以当地许多人在农闲时间都会上山采药赚几个闲钱,张家在陆家集镇也有个药铺,除了卖药外,就是常年负责收购草药。
如此风水宝地,对于沈明珠这样的行家里手来说,采药的过程完全可以当做寻宝来度过。也所以她虽然很想离张家越远越好,却仍理智的选择了在这片山脉下的山村落脚。
当然,这个时候落脚地还完全没有影子,沈明珠准备充分发挥一下自己随遇而安的优点,边采药边行路,遇到村子便进去探探情况,烽火山脉周围良田无数,村庄分布还是比较密集的,半天之内必然可以寻到有人烟的山村。
这个季节可以采集的草药很是不少,不过一个多时辰的时间,沈明珠身后的竹筐几乎就装满了,紫苏,荆芥,防风,羌活,升麻,白芷等种类繁多的草药,差点儿没晃花了沈明珠的眼睛,在她眼里,这些不是草药,是一枚枚闪闪发光的铜钱。
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,沈明珠掂了掂背后竹筐,觉着差不多了,该留出点时间找落脚的地方了,虽然她在前世也有一点野外生存的经验吧,可这是古代啊,你看这连绵大山,一看就知道是野生动物的天堂,就算她可以费劲儿搭个帐篷出来,半夜再让野猪拱了咋办?古代可没有现代帐篷,布料都是可以防火的。
然而又走了一个多时辰,眼看天色黄昏,太阳在山后只剩下半个头了,沈明珠想象中的早该出现的村庄却还是没有出现。
“难道我真的就这么倒霉?穿越大神难道我不是你接引过来做主角的,而是恰逢其会,跟着你真正的接引人漏过来的偷渡客,所以你才会对我这么残忍?拜托,就算是偷渡,那也不是我主观意愿好吗?而且偷渡客被发现不是都该遣送回原籍吗?如果你把我遣送回去,我愿意早晚三炷香供着您啊。”
沈明珠碎碎念着,就这么一会儿功夫,感觉大地上的光线又黯淡了几分,她都要哭了,背后的竹筐和手里的柳条筐都沉甸甸的,显示着今天一下午丰厚的收获,只是……是不是该捡几根柴禾了?秋天夜里应该很冷吧?蚊子还出没吗?不过这身下车后从陆家集置办的行头还是可以用的,虽然白天确实闷热了一些,但进出山林采药,有这么一身可以防蛇虫鼠蚁,晚上还能稍微保暖一点,只可惜布料只是粗布,好像不太结实。
一只野兔突然从不远处的草丛里蹦出来,打断了沈明珠的沉思,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,真是肥头大耳的,之所以会把形容猪的词语用来形容一只兔子,是因为她饿了,怎么看怎么都觉着这只兔子烤起来应该很好吃。
“小乖乖,别走……”
沈明珠露出巫婆般的笑容,猫腰悄悄靠近兔子,却见那兔子的三瓣嘴一咧,似乎是鄙视了一下她的拙劣演技,然后有力的后腿一蹬,就一蹦一跳的从她身旁溜走了,甚至还踢了她一下。
是可忍孰不可忍,姑娘今天刚成为弃妇,就被一只兔子给嫌弃了吗?
“站住,你给我站住。”
沈明珠转身就追了出去,却见那兔子头也不回,几个起落间就消失在草树深处,连半点机会和希望都不给她留。
“真是的,连古代的兔子都这么不好骗,我这穿越还真够失败的。”
沈明珠悲愤地停下脚步,正想抬头仰天长啸几声表达对穿越大神的不满,忽然她就呆住了:就在这个小山坡下面看上去还不到两公里的地方,密集的袅袅炊烟扶摇直上,竟是很大的一个村落。
“天无绝人之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,古人诚不欺我也。”
沈明珠激动地碎碎念,张开双臂喜极而泣叫道:“小山村,我来了;晚饭,我来了……”说完运足气向前一蹿,刚蹿了几步,就听“扑棱棱”一串声音响起,两只大野鸡在她面前扑扇着翅膀仓皇而逃。
“从哪儿冒出个疯女人,捣什么乱呢?”
身旁不远处忽然有人嚷了一句,声音清朗悦耳,一听就知道是上天的宠儿,不然不能够拥有这样金玉般的声音,因为这声音太过好听,所以前世就是个声控的沈明珠便忽略了那语气中的不满。
诧异的转过身,就见一个男人从树后走出来。此男身形颀长挺拔,头上用树枝挽起发髻,剩下的乌黑头发披散开来,剑眉细长,一双眸子黑亮清澈,挺直的鼻梁,优美双唇薄薄抿成一线,显示出主人此时心情不太美丽。虽然穿着一身粗布衣裤,却丝毫没有掩盖住那份儿从容潇洒,竟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少年。
沈明珠眨巴了几下眼睛,她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老天爷的私生子:张扬也就算是千里挑一的美男子了,不然一个药商家族的族主而已,也不至于让知府的千金放下身段几次三番的勾引,然而比起眼前这少年,说张扬给对方提鞋都不配有点夸张,但在人家面前,张扬顶多也就是个拎包的吧。无论从容貌气质,堂堂的大药商都被这个打猎的穷小子甩出去好几条街。
这样出色的男人,若不是老天爷的私生子,凭什么就这么偏爱他啊,沈明珠替千千万万的古代男同胞表示一千一万个不服。
“没想到穿越贵地二十一年,虽然时运一直不济,这美男缘倒还是很好。”沈明珠苦笑,看着少年上上下下如同打量疯子般的眼神,她不觉为自己的自控力感到惭愧:明明两世为人,怎么还会看美男看呆眼,真是有负穿越女阅美无数的资本。
收拾了一下心情,沈明珠轻咳一声,盈盈施礼道:“这位小哥儿请了,在下路经贵地,想要寻个落脚处,不知小哥儿是不是那村子里的人?还望指点一二。”
看上去十八九岁的少年摸摸下巴,漂亮的桃花眼中带了一丝邪气,嘿嘿笑道:“小娘子?不会是狐狸精变得吧?这荒郊野外的,怎么会突然出现孤身的小娘子?唔!过来让小爷瞧瞧,看看你背后有没有尾巴?”
我去,这荒郊野岭的,该不会是遇上流氓了吧?
沈明珠狭长的丹凤眼微微眯起,忽地冷笑道:“是啊,我是千年狐狸精,愚蠢的人类,看见我还不快跑,是等着我把你吃掉吗?”
“咳咳……”
少年猛然就咳了起来,桃花眼中掠过一抹玩味之色,呵呵笑道:“是吗?千年狐狸啊,那法力一定很强大,小爷我准备试试……”不等说完,身后脚步声响,接着一个十一二岁的清秀男孩手里提着两只野兔跑过来,喘着气道:“少爷,按照你的吩咐,果然摸了一窝野鸡蛋。”
“一窝野鸡蛋就把你乐成这样了?出息。”少年嗤之以鼻,下巴冲沈明珠一点:“看见没?狐狸精来的,咱们把她打回原形,割了尾巴给娘做……”
“啊!”小书童尖叫一声,拼命往后一跳,将身体躲在少年背后,声音都发颤了:“少爷我们怎么还不逃?”
“逃个屁,你还真信啊?”少年气得在小书童头上敲了一记:“怎么笨成这样?”
“是少爷说的嘛。”小书童摸头委屈中。
“我说你就信啊?”少年瞪眼。
“少爷说过你从不撒谎。”小书童瘪嘴。
“我……我是从不撒谎,但这……这是在开玩笑。”少年那副理直气壮的恨铁不成钢语气让沈明珠目瞪口呆:这狡辩也太强大了,此人若做讼师,说不定另一个状王宋世杰就在这架空时代横空出世了。
不过,一个穷小子,身边竟然还带着小书童,这是个什么画风?混搭吗?沈明珠疑惑地想着,虽然面前是两个男人,但她一点儿也不担心,两个毛头小子,有什么好怕的?这样想着的她显然忘了自己也算正值妙龄,虽然已经嫁为人妇又被休弃。
“喂喂喂!”被无视的少年看见沈明珠明显是神游天外,大为不满,瞪了小书童一眼:“都是你,让爷我的气势都弱了。”
“噗!”的一声,沈明珠笑出声来:还不到二十岁的少年郎,说话倒是老气横秋的,不是小爷就是爷,也不看看身上穿那身衣裳,和这种自称一点儿也不相称好吗?
“你还笑,胆子很大嘛。”少年走上前来,色迷迷的模样:“小爷我就喜欢你这种胆子大的。”
“小哥儿是说真的吗?”沈明珠笑得十分开心,向前走了两步:“我也很喜欢小哥儿这样胆大的……”
不等说完,就见少年面色猛地一变,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事,竟往后退了一步,沉声道:“喂!你……你别吓我,小爷我是被吓大的。”
“是不是吓你,试一试不就知道了?”呵呵,就这点鼠胆,还张罗着要调戏妇女?沈明珠都有点佩服少年的厚脸皮了。
“算小爷倒霉,现在的女人一个个都是老虎托生的吗?”少年说完,虎着脸扭头就走,从话里可以听出,好像在调戏妇女方面是有过什么不愉快的回忆,所以面对黑化了的沈明珠只能落荒而逃。
“少爷,她……她还在我们身后跟着……”小书童拉着自家少爷的衣襟,不停回头张望悠悠缀在他们身后的沈明珠。
“爱跟就跟着吧。”顾清池悻悻道:真是流年不利,最近是怎么了?女人们都变得这么彪悍,就如身后这一位,你明明是个孤身女子,虽然穿的密不透风,可也还是个女人吧?你难道不该有一点落单孤女的凄惶惊恐吗?小爷调戏你,你竟然就坦然接受了甚至还要反调戏这是怎么回事?
“少爷,这一行没前途了,您就死心吧,还是认真读书将来考个状元比较实际些。”小书童青词撇嘴嘟囔着,对于少爷做花国圣手的远大志向不以为然。
“读书有什么难的?也值得作为梦想?”顾清池一脸的嗤之以鼻,听得身后的沈明珠都想揍他了:科举啊,封建社会穷书生的唯一进身之阶,万马千军过那么一座小独木桥,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神圣事业,谁敢像这厮如此轻视?考上个举人就把范进老兄给乐疯了好吗?
如此轻佻自大,就连美貌也拯救不了沈明珠对这家伙的反感了,哪怕她是忠实的外貌协会会员,一向以貌取人。
村庄已经在望,此时夕阳西下,天边残余几朵火红云彩,不远处一座座房子掩映在黄叶绿树之中,炊烟袅袅,宛如画境。
顾清池再没看过沈明珠一眼,径自入了村子后便往自己家走去,他的家就在村子东头,拐过一条小路便到了,一进门,这厮便拎起手中兔子笑叫道:“娘,看我打了两只兔子回来。”
堂屋里正做饭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,迎出来看着小儿子摇头道:“你这孩子,就这么几天假,也不见你在家里温书,倒是天天跑去山上打兔子山鸡,咱们家又不是没饭吃。”
“打打牙祭嘛,书我在县学里念得已经够多了,连我们先生都说我明年一定中举。”
顾清池说完,便看到从堂屋里又走出一个英俊青年,不由笑道:“大哥也回来了?”
“是啊,之前那担货卖的倒好,所以我今儿个就赶回来了。”
顾清池挤挤眼睛,嘿嘿笑道:“是不是有人特别照顾大哥的生意,所以才会卖的这么好啊?县太爷的千金,出手肯定很大方啰。”
“不要瞎说。”顾清轩的脸一下子涨红,搓着手认真道:“二弟,陶家小姐不是我们这样人家能够高攀的起,我从来就没有过这样心思,你别胡说,当心坏了人家小姐的清誉,这可关系着女儿家一辈子的幸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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